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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实际不能履行 法院依法驳回诉求

发布时间:2016-06-27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冯维兵)近日,于田县法院审理了一起“一房二买”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将自己的房屋先出卖给原告赵某,双方签订了合同,同时原告赵某支付了定金。后被告王某又将房屋卖给了吴某(吴某并不知道王某也将房屋出卖给原告赵某),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原告赵某知道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王某继续履行合同。

  本案中,原告赵某要求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经过审理查明,该房屋已经卖给了吴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实际上履行合同已经不可能,在庭审中法官向原告赵某释明这一点,但原告赵某坚持不变更诉请,因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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