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揽月 逐梦九天 听总书记寄语中国航天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新疆全区法院执行案款管理系统试点培训会在昌吉中院举行

发布时间:2017-12-08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丹青)12月5日,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昌吉州中院举办全区法院执行案款管理系统试点培训会。

  培训会第一阶段由昌吉州中院副院长洪峰主持,自治区高院信息技术处处长刘琼、干警闫晨就执行案款管理系统试点工作与昌吉州中院、昌吉市法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会上,刘琼处长对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对开展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并与参会干警就如何开展试点工作进行了交流。

  昌吉中院党组书记王彩霞、院长周玉星先后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近年来对昌吉州两级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就近期及2018年司法技术及信息化工作的思路进行了探讨。刘琼处长表示,昌吉州法院系统的司法技术及信息化工作一直走在全区法院的前列,信息化工作更是要以“智慧法院”建设评价试点为契机,在“智慧法院”建设上加快脚步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会后,周玉星院长陪同刘琼处长参观了改造基本完工的北楼,刘琼处长对正在建设的中心机房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对新建的执行指挥中心给予肯定。

  第二阶段的会议由系统支持公司的工程师就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的设计背景、软件架构、使用操作及与银行系统的对接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培训。参训人员就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培训老师进行了交流讨论,系统支持公司工程师对不能现场解答的需求进行了详细记载,承诺近期尽快予以答复。

  执行案款管理系统试点工作的开展将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的信息化保障,从而进一步有力的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规范运维及高效运行。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