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王雪阳)8月6日,在听说信阳市纪委监委将联合信阳两级法院对失信公职人员进行集中约谈后,失信公职人员、信阳市某居委会职工卢某急匆匆来到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主动要求履行法律义务、签订还款协议并缴纳了部分执行款。
2014年4月,卢某向朋友胡某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卢某以多种理由拒不归还,胡某遂将卢某起诉至平桥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约定还款时间。但是到了约定时间,卢某仍未归还欠款,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平桥法院执行干警孙鹏马上与卢某联系,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并告知卢某信阳市纪委监委联合信阳两级法院将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党政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约谈,逾期不履行的,将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希望卢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能够端正态度,自觉遵纪守法,积极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卢某在了解情况之后幡然醒悟,即刻表示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更应该带头遵守法律,一定会马上将钱款支付给申请人。8月6日,卢某联系胡某一同来到法院,双方自行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胡某当场履行4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约谈,不仅是对涉执案件公职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也是对其他被执行人的警示和震慑。今后,平桥法院将认真排查涉及公职人员的案件,让约谈常态化,切实形成对公职“老赖”的高压打击态势,敦促失信公职人员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确保生效裁判执行到位。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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