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福建省厦门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站副站长许瑞巧、质量科科长郑金长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和2016年春节前,许瑞巧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高档烟酒;2015年春节、中秋节前和2016年春节前,郑金长三次收受同一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高档烟酒。2020年8月,许瑞巧、郑金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鼓浪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春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12月25日晚上,经刘春联系,鼓浪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多名工作人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餐费。2020年6月,刘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3.厦门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潘子万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11月30日傍晚,潘子万私自驾驶厦门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公车接送家人办理私事。2020年8月,潘子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退赔。(厦门市纪委监委)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崯 嶧 |